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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泰州出土服饰管窥明代冠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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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2 16:22:25

        朱元璋推翻元朝的统治建立起来汉族中统的大明王朝。其治国方针采取了上承周汉,下取唐宋。对于整顿和恢复礼仪及其重视,根据汉族的传统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明代文武官员的冠服分朝服、祭服、公服和常服四种。对于各种服饰的样式与尺寸,衣料、帽顶、绣样、色彩,乃至鞋履,都有着严格的制度规定。也就是说,明代文武官员的服饰是完全受制度与规章的严格约束,是不得违制和僭越的。明王朝的统治者恰恰是通过各种官员不同的服饰,来显示官序中的高下。由此使封建制度更加程序化、合法化和格式化,在被统治者心目中更显神秘和威慑感,达到“君权神授”的效应。在政治、经济、文化技术发展的前提下,明代服饰呈现出自己的特点,成为中国服饰之典范。朱元璋先是禁胡服、胡语、胡姓,认为元代服饰皆胡服,“无复中国衣冠之旧”①(p321)。继而又以明太祖的名义下诏:下令废弃了元朝的服制,“悉命复衣冠如唐制”的诏令衣冠悉如唐代形制,重新恢复了汉制。,“易冠服”几乎成了每一个创业继统之君安邦定国最重要的政治措施之一。所谓“一代之兴,必有一代冠服之制”②(p128),其文化意蕴就正在此。服饰不仅仅具有穿着打扮的实用价值,在封建社会还是一个人社会地位、贵贱尊卑的标志。早在战国时代,荀子就提倡“衣服有制,宫室有度”,西汉时贾谊又详细阐述了“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的意义,因此这个原则一直根深蒂固萦结于历代帝王的思想之中。


          明朝大臣在朱元璋的授意下参考了周、汉、唐、宋的服饰形式,并根据汉人的习俗加以修改,将服饰制度作了重新规定。先后试用了近三十年,才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确立了明代服饰基本的款式。这就从指导思想上确定了明代服饰要恢复与体现汉官威仪——即中国汉民族的古制、封建的等级与尊卑贵贱。因为服饰最能体现“辨贵贱,明等威”③(p13-22)。明代服饰上采周汉,下取唐宋,集历代华夏服饰之大成,尚古而不守旧,长于创新流变。“壬子,诏衣冠为唐制”④(p44)。明代服饰最终形成了敦厚繁丽的风格,成为“汉官威仪”的集大成者。


          明代服饰仿古而不泥古,朱元璋对于明代服饰制度的制定颇具创新意识。他在服饰上除了恢复汉制右衽制式(从出土实物和史料记载来看少数民族多为左衽制式),衣领从宋代的对领变成圆领外,还在官服上大做文章,发明了补服。补子是明代官服上最有特色的装饰。所谓补服或补子,又称“胸背”或“背胸”,就是在官服的胸前或背后补上一块表示职别和官阶的标志性图案。其状约为方形,其上织有禽兽两种图案。文物官员根据级别不同各有不同图案。据《明史·舆服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⑤这些不同的鸟纹兽纹,都设计于方形框架之内。朝廷文武官员不论级别,都必须按规定在官袍的胸前和背后各缀一方形补子。文官用禽,武官用兽。明《大学衍义补遗》卷九十八说:“我朝定制,品官各有花样。公、侯、附马、伯,服绣麒麟白泽,不在文武之数;文武一至九品,皆有应服花样,文官用飞鸟,像其文采也,武官用走兽,像其猛鸷也。”补子是缝补在衣服的前胸或者后背的,这种以缝补附在衣服上的装饰还有另一个好处就是换取比较方便,根据官职的变动来更换不同的图案。似仿武则天以袍纹定等级。这一改变实为明代服饰敦厚简洁之表现。当然皇室服饰的规范和制定也是明代服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元璋也定制了一套豪华的皇室服饰制度,满身龙纹装饰方显君权神授的至高无上。如此一来从皇室贵族到大臣子民服饰装扮焕然一新。不但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也给人们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远古图腾崇拜似乎在明代又得到了继续延续,这也是中华名族一脉相承的根本。明代服饰在继承了汉唐威仪的基础上,更加显示出泱泱大国汉族官员的威仪。以至于后来的清朝沿袭和继承了明代的补服制度,并使这一制度得到延续和发展。


          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历有“水陆要津,咽喉据郡”之称,鱼米之乡,富庶之地。继元之后,泰州地区少有战乱,社会稳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泰州地区出土明代服饰较多也是一个比较翔实的证明。泰州地区挖掘出土了大量的明代服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代服饰的特点。泰州地区挖掘了多座明代时期保存完好的墓葬,出土了大量明代时期的服饰。在泰州发现的明代服饰中,既有官服又有民服,既有礼服又有常服,质地也非常丰富。品种上有长袍、长衫、半臂、短襦、背心、裤、裙、靴、鞋、袜,还有枕套、手套、汗巾、福寿巾等都有大量的出土。这些服饰的大量出土得意与墓葬保存完好。明代不再像汉唐时期的厚葬,葬风、葬俗渐薄,致使随葬品多为衣服之类的随身物品。薄葬虽然对于我们后人研究当时历史似乎缺乏实物的证明,但是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减少盗墓者的滋扰,而使墓葬保存完好,才使我们今天有幸目睹那么多的实物历史。泰州地区挖掘的墓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防腐和密封技术比较高、措施做的比较好。大多选用珍贵耐腐的柏木、杉木,精工制作棺椁,全用榫卯紧密接合;有的棺木内放置灯心草等防腐干燥物品;棺外有椁,棺内外刷漆;椁外周围六面全用石灰糯米拌和浇浆;在上层浇浆上再堆起高大的封土堆,使整个墓葬处于符合保护尸体条件的相对恒温恒湿无菌的环境中。在1979年到2011年期间,泰州市博物馆考古人员先后在泰州西郊九龙桥、东郊鲍坝、城河南岸的高土坡、西北郊森森村、市区春兰路工地等发现6处明代墓葬。出土大量保存完好的明代服饰。南京云锦研究所专家认为,这些丝织品已达到了很高的纺织技艺。如此丰富集中、质地优良的明代服饰,基本上代表了明代后期中上层社会人士服装的式样,某种程度上还反映了当时人们为追求尊荣豪华而违制穿用服饰的现象。


          泰州地区出土了大量的明代服饰,从质地、制作工艺等方面来看具有代表性的有:1980年明嘉靖徐蕃夫妇墓出土服饰和1988年明嘉靖刘湘夫妇墓出土的服饰。


          1980年10月底,泰州东郊鲍坝菜园五队的孟姓农民在翻建房屋。打地基时,才有幸请出了这位沉睡了近五百年的古人。当厚重的棺盖被撬开后人们惊呆了。一位身着补服的长者呈现在眼前,须发完好,皮肤还有弹性,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后来连研究保存毛泽东遗体的上海第一医学院防腐专家也亲自参与了徐蕃遗体的解剖工作。人们在惊叹之余总是猜想能亲眼目睹一下这位朝廷高官的随葬宝物,令人遗憾的是,除了随葬的衣服外,其他什么都没有。“徐蕃,官居三品,泰州人。弘治六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武宗嗣位,复先朝所汰诸冗费,蕃等力争,不纳。后起江西参议,从都御史陈金讨平东乡寇。嘉靖时,累官工部右侍郎。”由于徐蕃历官多职,所以史书中对其多有记载,明史还专为其立传。根据历史记载,他是个清官,在任期间没有压榨百姓,聚敛钱财,《明一统志》上说 “蕃性简直刚毅,居官淸介,虽馈赠不轻受焉。”更是个谏官,为人刚正不阿。正德二年,徐蕃等多位大臣联名弹劾给事中太监高凤,让他尝到了“逮系诏狱、廷杖除名”的滋味。高风被逮到京师下了大牢,受廷杖差点被打死,官也罢了。直到正德五年,高凤的后台司礼太监刘瑾被凌迟处死,受刘瑾打击罢免的这些官吏才全部复出。徐蕃被升迁为江西参议,到嘉靖时,徐蕃官至工部右侍郎,正三品。徐蕃后来因为眼病提前引退,于嘉靖九年去世。同时佐证的还有清道光《泰州志》的记载:“徐蕃,字宣之,号北屏,弘治六年进士,初为南京吏部给事中,以论刘瑾,逮,杖几死,放为民。刘瑾被诛,又起,为江西参议、浙江提学副使。抑浮靡,崇理学,累仕为都御史,后官至工部右侍郎……”正因为他是个清官,同时这一时期葬俗从薄,所以丧事一切从简。只有他身着的绣孔雀纹补服表明了他的身份。他和他的妻子随葬的这些衣服成为泰州市博物馆的重要藏品,也是明代服饰研究的重要对象。这件绣孔雀纹补服被定为一级文物。


          明朝对于品官退朝燕居时的服饰也做了具体的规定。其制,三品以上织有云纹,四品一下不用纹饰。徐蕃所穿补服为驼黄色暗花缎底绣孔雀纹补服,盘领、右衽、宽袖,衣长141.5厘米,两袖通长242厘米,袖宽48.5厘米。衣服里料为驼黄色折枝菊主纹饰直径纱的花绸,面料为驼黄色八宝四合云纹暗花缎,五枚二飞经缎纹地,上织四合如意云主纹饰。前胸和后背各缀一块边长39厘米见方的孔雀补子。补子是用平纹绢作底,补子上绣两只上下对飞的孔雀,间饰如意云纹饰。刺绣运用了苏绣的齐针、接针、套针、铺针、缠针、正戗针、反戗针和刻鳞针等多种针法,更为可贵的是利用了三种不同的绣线,分别绣出了花纹的不同部位,呈现出不同的效果。再以劈绒线绣出深浅不同的云纹,以衣线(双股合捻)绣出孔雀的翅膀,以铁梗线(以细铁丝为芯,外缠丝线)绣出孔雀各个部位的轮廓。突出了孔雀和云朵的立体感,使图案栩栩如生,孔雀有如展翅于祥云之上。


          纷至沓来的专家学者打破了昔日博物馆的宁静,除了研究古尸防腐技术的上海自然博物馆古人类专家外,更多的是研究服饰和丝织工艺及组织结构的国家顶级人物。故宫博物院、南京云锦研究所、苏州刺绣研究所、苏州丝绸博物馆、上海艺术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的学者都曾慕名前来访问。他们一致认为我馆收藏的这批出土明代服饰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和学术价值。故宫博物院服饰专家李英华研究员更加看重绣孔雀纹补服,她认为这件补服保存相当完好,从纹饰、织造工艺、服装式样上来看是标准的明代官员礼服,符合明代的礼制与历史文献记载相符。而且墓志和地方文献都有准确的年代记载,是不可多得的珍品,它代表了明代织绣技术的最高水平,所以把它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是无可非异的。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后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根据明朝制度规定,受过诰封的命妇也备有补服。她们所用的补子纹饰以其丈夫或者儿子的官品为准。同时其衣服的整体纹饰以索为基准。徐蕃妻子张氏所穿驼黄色织麒麟纹索缎补服正体现了当时的规定。驼黄色织麒麟纹索缎补服,驼黄色,盘领右衽,宽袖。前胸和后背缀补变长32厘米的浅玉色织麒麟,上部有云纹,下不为海水、山峰、双胜、如意云、银锭等纹样。麒麟补服图案应为赐服类,这件补服对了解民代服饰制度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在徐蕃夫妇墓中还出土了一件浅驼黄色朵梅纹花缎裙。明代妇女下裳多穿裙,穿裤者较少见。裙幅初用六幅,到明朝后期,裙幅用八幅,行动更加自如。浅驼黄色朵梅纹花缎裙,腰用双层白棉布做成,两端缝布带系结,带长50厘米。裙身各打6道褶,正中开叉,用朵梅纹花锻制成。朵梅纹是我国传统纹样,明代女裙中以之作为连续图案,非常精美。


          如果说徐蕃夫妇墓出土的服饰体现了明代服饰的规范和礼仪制度,那么泰州于1988年的明嘉靖刘湘夫妇墓出土的服饰则表现出了明代后期服饰由早期的朴素守制到华丽奢侈。明代后期的僭越现象得到充分的证明。明代初期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在服饰规定方面也得到了体现。在服饰方面,明朝初期明文禁止僭越现象。明代初期,由于受到政治、经济和传统的程朱理学的影响,人们对于服饰样式和颜色等方面的要求无暇顾及。到明代中后期,随着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思想的变化,加之对外交往的影响,明代服饰开始出现较大的变化。官僚、富商竞相奢靡,这种风气也影响到了普通民众。明代中后期服饰整体风格出现了僭越的现象。尤其是到了后期,政治规范的松懈。僭越现象更加严重。刘湘夫妇墓出土的酱褐色织狮纹素缎补服正是这一时期僭越现象的体现。酱褐色织狮纹素缎补服,酱褐色,圆领,右衽,宽袖。土黄色素绸里,前胸和后背各织高38厘米、宽40厘米的狮子纹补子,补子中间为一只卧狮,转颈竖尾,四周有云纹和海水纹。此补服为刘湘夫人入殓时所穿。狮子补服是明代一、二品武官所用,而具史料记载刘湘,明泰州人,处士,无官职。有刘湘夫妇的身份和其穿戴的衣服来看,这种现象明显的是一种僭越现象。嘉靖年间民间服饰有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平民女子,其着装服饰已然有模仿皇后王妃的政体趋势。此件补服可谓当时风尚的体现。刘湘夫妇墓出土的衣服不仅体现了当时的一种僭越现象,同时有一些衣服也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特征。浅驼黄色暗花缎夹袄,交领、右衽、宽袖,于领口、袖口、大襟和下摆处用素色缎做边,花缎上织有主题图案为折枝莲花、梅花、牡丹和菊花,其间有蝴蝶和蜻蜓纹样。此件夹袄纹样是明代服饰中常见传统纹样,样式也反映了当时的时代特征。


          明代服饰作为封建社会服饰的典范,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众多今人研究者所乐研。泰州地区出土了大量的明代服饰,对于研究明代服饰具有重要的价值。对于明代服饰的特点和发展演变体现的比较充分。可以说泰州地区出土的明代服饰是明代服饰的一个小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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